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核,2022101日-20221031日期间,我局对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备案。现将备案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11日-20221130日。

联系电话:68723459(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

    真:68724683

通讯地址: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滨海大道长滨三路


79.海口新埠岛海南之心—艺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80.海南盛亨混凝土有限公司大致坡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82.盛达景都三期三区 (C0609地块)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83.盛达景都三期三区 (C0601地块6、9、10、幼儿园、架空层)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84.滨涯村(海瑞墓)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85.海南省国兴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86.板桥横路安置房(华景苑)北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