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PPP项目第二个运营年第三、四季度和第三个运营年第一、二季度(202212-202311月)运营维护绩效考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采购预算72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市级财政资金。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咨询服务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四个季度考核。

(四)交付地点:海口。

(五)付款条件:完成一个季度考核结算一次,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

(六)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供应商配合。

二、项目背景

为加强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PPP项目监督管理,在采购人指导下,委托第三方考评单位对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PPP项目进行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即对上述第三方考评单位进行采购)。

三、采购服务要求

(一)考核依据:《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PPP项目协议》、《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PPP项目补充协议》(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五源河生态修复工程补充协议》、《五源河生态修复工程示范段补充协议》、《原水供应协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章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 246-2019)、《海口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等有关协议和文件。注:如有相关依据发生变化,供应商应按照变化后的执行。

(二)供应商制定《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报上级单位审核。

(三)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由产出、效果、管理三部分组成,产出考核包括项目运营、项目维护、成本效益、安全保障;效果考核包括经济影响、生态影响、社会影响、可持续性、满意度;管理考核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以上内容由供应商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考核。供应商需要每季度整合产出、效果、管理考核结果,编制完整的考核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南渡江引水工程

组织人员对南渡江引水工程运维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月度考核(含日常考核和专家考核)。供应商组织对南渡江引水工程运营维护状况进行现场考核及资料查阅,每月至少全覆盖考核1次。重要活动、重要任务、重要节日期间以及突发舆情、极端天气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跟踪检查考评。供应商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限时整改及措施,进行跟踪复查,并书面报告采购人。供应商汇总日常考核情况,编写提交《月度考核报告》,于次月7日前呈交采购人。

季度考核。供应商对产出考核中项目运营、项目维护、成本效益、安全保障;效果考核中经济影响、生态影响、社会影响、可持续性、满意度;管理考核中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进行量化评分,整合编写《季度考核报告》,《季度考核报告》需包含产出、效果、管理三部分内容,且有考核得分。《季度考核报告》于考核同期当月20日前提交。

2.五源河生态修复工程

供应商组织人员对五源河生态修复工程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季度考核。

月度考核(含随机巡查和专家考核)。供应商组织对五源河生态修复工程运营维护状况进行现场考核,每周至少全覆盖考核1次。重要活动、重要任务、重要节日期间以及突发舆情、极端天气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跟踪检查考评。供应商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限时整改及措施,进行跟踪复查,并书面报告采购人。供应商汇总日常考核情况,编写提交《月度考核报告》,于次月7日前呈交采购人。

季度考核。供应商根据考核依据进行考核评分,整合编写《季度考核报告》,《季度考核报告》需包含产出、效果、管理三部分内容,且有考核得分。《季度考核报告》于考核同期当月20日前提交。

(四)供应商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季度考评结果进行评审,并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季度考评结果提交采购人。

(五)供应商需安排不低于6人负责本项目实施(含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一次扣除服务费2万元,若采购人发现项目主要负责人和考核人员资质能力不足以担任该职位,可书面要求供应商更换,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择优更换。

(六)供应商参与项目考核人员需经系统培训,熟悉本项目及考核依据,采购人将对考核工作进行抽查。供应商不得与被考核单位直接发生关系,需要协调申诉的事项一律由采购人进行协调对接。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被考核单位任何形式贿赂,一经发现,采购人将与供应商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政府财政资金损失,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交付成果:成果报告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1份,以满足采购人报批、归档等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最近季度或月度财务报表)。

(三)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

(四)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供应商还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价书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二)公司简介。

(三)供应商提供健全的财务制度(需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最近季度或月度财务报表)。

(四)2022年近三个月的职工社保花名册复印件。

(五)提供近3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工作所需车辆、通讯设备、人员等)。

(七)供应商资格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报价采用人民币为单位。

六、供应商选定

(一)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业务等确定供应商。

(二)时间:202212231700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如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不能进入市政府办公区,请提前联系采购人到办公区门口接收报价文件)。

(三)采购人:海口市水务局,联系人:王工,电话:13215835602

(四)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二楼204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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