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牢牢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抓好水网水系规划、水体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健全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2019年,我局被海口评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先进单位称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对海口市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做法予以表扬,并给予5600万元的奖励;海口市获评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荣誉称号,中央给予4亿元的支持;省环保厅2019611日印发的《关于通报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函》中,海口成绩第一,被评为优秀;2018-2019年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成绩显著被省水务通报表扬。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开展水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海口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海口市地下水保护规划》。为系统地解决海口城乡供水问题,整体提升海口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水平,我局编制完成了《海口市优化供水报装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海口市城镇供水快速响应实施方案》、《海口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海口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厂--”统筹考虑、集中和分散就地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重新谋划布局我市一批污水处理和污水管网项目,组织编制了《海口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海口市镇域供排水规划》、为加快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为了使江东新区水安全保障工作能够得到有序推进,与省水务厅联合邀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编制《海口江东新区水安全保障方案》,同时编制了《海口市江东新区污水设施专项工作方案》等配套方案,优化江东新区水资源配置格局协调,新区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补齐供水设施短板,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卫生

1.推进城乡供水厂网建设坚持“城乡统筹、供排一体、厂网一体、建管并举、泥水并重”的总体思路,一是编制《海口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保障方案》、《海口市城镇供水规划》。二是推进永庄水厂三期工程建设及相关供水管网的建设。三是全力推进南渡江引水工程建设,启动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四是统筹安排市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水质检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以确保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为契机,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积极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和补充帮扶责任人8户脱贫户采取动态管理,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户不返贫。积极走访慰问,调动水务工程项目单位参与扶贫工作,帮助解决解决扶贫户脱贫问题。开展龙塘镇道比小型农田整治工程建设,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63个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维修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惠及农村人口20万余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83人。

(三)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流域统筹、区域治理、近远结合、分步实施”的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项目,确保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全面实现“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的工作目标,启动建设(续建)海口市长堤路水质净化设施及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项目、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江东新区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以及海口市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5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共计新建污水处理厂18座,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吨/日。截至2019年10月31日,我市共处理处置污泥35445.14吨;全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3166.24万吨,售水量13517.71万吨,全年污水处理率97.3%

(四)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推进美兰机场二期场外扩建排水工程、长滨路东侧应急排水工程、海口市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第一期)项目等城镇排水工程建设,解决城市重点区域排水问题。开展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应急加固处理工程,提升水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度汛。组织指导琼山区、美兰区水务局开展11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实施海口市永庄水库-秀英沟连通工程、海口市美兰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南洋河、演丰河、罗雅河项目、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整治工程、有效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促进河道水生态环境改善。实施海口江东新区防潮堤与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起步区段)、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堤达标改造工程(示范段)等项目建设,提升防洪防潮能力。落实桂林洋田洋、新埠田洋、兑水园田洋、乐来田洋、大尼坡田洋、昌西田洋、昌头田洋、琼星田洋、美仁坡田洋、新坡田洋等10个高标准田洋的整治任务,改善农田灌排条件

(五)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严守水资源利用底线

1.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编制《海口市2019年度用水节水计划》,落实水资源费申报缴纳制度,审核换发取水许可证6个,征收水资源费490万元;完成封闭自备井5口,移交非法取水案件10宗。严格落实“三同时”报建审批制度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海口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完成节水建设项目规划报建138件、施工备案106件、竣工验收107件,推广节水器具12万套(件)。落实水土保持工作,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75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61宗,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720万元。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运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2018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在省政府通报中被评为优秀。

2.持续生态修复,改善水环境

组织开展南渡江海口段河道整治工程,恢复南渡江海口段水生态环境。完成南渡江秀英和龙华段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共复绿面积91.22万㎡,投资约3084.48万元。完善和提升水体运维和考核工作水平,完成国家黑臭水体示范城市申报及推进工作。

3.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根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强化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积极履职,全力做好打击“砂霸”、“保护伞”,“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整治砂石乱堆放等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开展重点非法采砂河段巡查或执法巡查共9921次,出动执法人员共47619人次,查扣各类非法采砂工具共47辆,2019年1月-11月非法采砂投诉件数量为263件,同期对比减少2239件,减少比例为89.5%,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发挥河湖长作用,强化河湖管理责任监管

编制印发了《海口市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将乡村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打通河湖长制的最后一公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开展。出台《海口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清四乱”专项河湖管理保护行动,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发挥河湖环境考核奖惩机制作用,将河湖长责任制考核列入全市监督考核内容,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突出监督考核作用。根据“同一平台、同一服务、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的指导思路,将原来“3+1”升级为“1+N”模式,完成海口市河湖湾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在全省率先完成476个水体实现动态化管理,形成覆盖全市、协调互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府服务体系。实行美舍河“河长制+网格化”的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河湖管护工作的精细度。主动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引导全民参与水体治理。

(七)发挥行业监管作用,提升政务服务职能

1.创新宣传平台,完善监管信息化建设。设立《椰城水务》微信公众号,传播节水知识,及时发布水情动态。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程系统,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企业监管,落实安全生产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防事故预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加强企业监管,安排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管,认真查找中小企业欠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根据省市要求落实整改。共清理企业欠款1058.69万元,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严格落实水库管理责任制,修订完善《永庄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加强常态化巡查和监控,保障库区源水水质安全,杜绝各类水污染事件发生,有效保障水库水环境的管理安全完成水利渠道应急疏通清理养护及巡查等工作,确保灌区生产用水正常。加强渠道巡查工作,确保渠道补水正常运行,为灌区生活用水、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提供保障。强化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截至1031日,检查、复查二次供水管理单位11108家次,下发整改复检通知函2432份,督促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不合格的单位按规定要求整改完善。规范污水处理运营。建立信息化+随机抽查+顶格处理制度,严格污泥处置监管加强对污水处理的管理。规范供水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改善营商环境 海口市优化供水报装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升供水报装服务效率。制定《海口市城镇供水快速响应实施方案》,规范应急供水抢修。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初步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成立5个用水服务中心,完成200余条沟渠清淤及硬化,安装180套计量设施,颁发562本水权证,各试点灌区受益群众1578户,改革初显成效。

2019110月,外出采样次数共869次,采集水样总数为2274个,取得有效数据共25448个,约占全年计划(28500个)的89.3%,确保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管网水综合合格率99.7%,供水水质安全得到保证。共提升输送污水25109万立方米,输送清水8910万立方米,雨天提升排涝920万立方米,清理栅渣垃圾1308立方米,完成征收污水处理费1.46亿元市永庄水库管理所共计补水为2962万立方米,供给原水3624万立方米。松涛灌区海口水利工程管理处完成供补水量8459万立方米,确保灌区农业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正常。南渡江引水枢纽工程管理处实现农业灌溉用水1037.5万立方,发电1384万度。

(八)以党建为抓手,推动党员、政风、行风规范管理

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以夯实理想信念为根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精神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级党组织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要求基层党组织做好学习研讨和知识测试,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锻炼和工作作风建设,1-10月共开展提醒谈话38;开展三会一课51次,党建活动49次,学习研讨132次;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名,2名入党积极分子转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科学做好水务发展规划

紧跟时代发展需要,科学规划水网布局,完善水安全及供水保障规划,提供供水能力,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推进《海口市水安全规划》编制工作,谋划海口水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总抓手,推动江东净水厂、永庄水厂四期工程建设。并指导各区水务局推进镇域供水设施建设。加大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耗损率。推动市政印发二次供水相关标准规范,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现城乡供水优势互补,妥善解决城乡供水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污水处理厂,江东、丁村、滨江西、长堤路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目标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提高城镇污水处集率及出水排放标准,努力实现城镇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工作目标。

(四)提升水体监管能力

按照水体治理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全市水体治理工作,加强水体运维管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民乐的目标。根据《海口市开辟砂源保障供给工作方案》,结合省厅南渡江采砂规划和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在严守生态红线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法依规开辟河砂源,补充建筑用砂需求,缓解供需矛盾,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五)加强智慧水务建设

一是加强水利设施智慧化管理,建设水利设施安全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等。二是打造综合性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三是升级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谋划建立美舍河全流域水体精细化监控管理体系,提升美舍河精细化管理能力。

海口市水务局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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