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常态化运维管理工作,我局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作内容 |
承担《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
公告期限 |
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止 |
二、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2 |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 |
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
4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报价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三、报价书组成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加盖公章) |
2 |
报价函及计价公式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4 |
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四、提交报价书地点
联系人 |
翁先生 |
电话 |
0898-68610853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2053室 |
五、被询价的单位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就承担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招标代理工作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书需密封盖章(注:只接受现场报价和书面邮寄报价,不接受电子邮件等报价)。
六、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定,对有效报价进行综合判定,确定最终价格作为下一阶段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控制价。(如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达不到三家,我局将重新进行询价)。
海口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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