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污泥处置保障工作,我局决定遴选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完成《海口市2023-2025年污泥处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现就有关报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2023-2025年污泥处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

工作内容:

完成《海口市2023-2025年污泥处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工作

服务期限:

3个月

控制价:

15.36万

公告期限:

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31日下午17时止

二、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承诺与项目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报价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书组成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加盖公章)

2

报价函(含报价依据及计算办法)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5

工作任务计划书(含人员配置情况)

6

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

企业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报价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898-68724729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2051室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月31日下午17时止(逾期不受理)

备注:

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五、询价结果公示

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及任务书等文件进行评定,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业绩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公示。(如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达不到三家,我局将重新进行询价。)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承担单位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海口市水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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