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需对海口市城镇内河(湖)共38个断面的水质实行定期(每周)监测,每个断面监测的水质指标为:总磷、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等4项指标。我局现就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编制“2023年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断面水质实行定期(每周)监测工作”的控制价事项进行询价,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3日16:30时前,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编制“2023年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断面水质实行定期(每周)监测工作”的控制价工作向我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承担单位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实际报价,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书组成
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AA及以上资质。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承担编制“2023年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断面水质实行定期(每周)监测工作”的控制价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提供控制价报告。
五、控制价编制费用
费用由局水务经费中支出,编制控制价费用不超过3500元。
六、询价结果
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定,并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业务水平能力等确定承担单位。同等条件下以最低报价为中选单位。
附件:“2023年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断面水质实行定期(每周)监测工作”任务书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898-68703198
地址:海口市长滨二路(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区17栋南楼2035)
附件:2023年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断面水质定期(每周)监测工作任务书
海口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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