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来陈方旭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海口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 171 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协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积极营造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市场环境

  (一)及时清理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治理民营企业发展的“堵点”。近年来,我局对《海口市美舍河管理规定》《海口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海口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逐条进行了清理,没有不利于市场竞争环境、阻碍要素流动的“红头文件”,没有违反限制企业投资,影响营商环境的条款;自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我局每年将拟制的各项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及时清理政策法规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保障依法行政有理有据,疏解治理民营企业发展“堵点”。

  (二)积极研究水务招投标领域服务、监督、管理新举- 2 -措,对标先进。根据《集中开展 2021 年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已给各区水务局下发《海口市水务局关于报送 2021 年水务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整治情况的函》,定期报送抽查情况,落实民营企业在招投标方面与国企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和预设门槛。研究创新招投标领域监督服务创新模式,我局已向市政府请示,授权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实施江东新区范围内水务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服务权限。授权江东新区管理局实施江东新区范围内水务工程招投标监管权限,实现江东新区水务工程招投标自主监管的创新监管模式。

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一)规范行政审批。对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进行规范,取消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施工申报备案、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 3 项。转变管理方式1 项,取消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规划报建审核,由规划部门征求水务部门意见代替该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 1 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再作为立 2 项阶段可研审批项目备案的前置,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现纳入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取水许可审批;共 8 项。

  (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实行极简审批。 。根据《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区域评估推进工作计划的函》的要求,制定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节水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导则,发放各园区组织区域评估工作。实现了园区项目水土保持备案制。二是实行承诺制 。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已对在征占地面积不足 0.5 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 1 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告知承诺制)。 三是推进政照分离 。实现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优化简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表证要求。优化简化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和取水许可申请 、登记表证格式,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一定规模以下且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完善的建设项目实行报告表管理。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压缩取水许可审批时限要求,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审核。 四是落实政务服务 “ 零跑动 ” 。已制定《落实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工作任务推进计划》明确了具体推进事项、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已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37项,已将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提升至90%及以上,报送零跑动事项数量共25项, “零跑动”事项可办率为67.6%;有办件事项数量共 6 项, “零跑动”可办事项使用率达 16.2%,已完成第一季度阶段性目标。

三、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2021 年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联系服务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和海口市湖北仙桃商会。 建立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联络员沟通机制,双方均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保持联络,及时传达涉企党政方针政策、新颁布的法规和惠企政策。2021 年,我局通过平台与微信等方式,发放了《地下水管理条例》《海口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海口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海财采〔20213434 号),使民营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新颁布的惠企政策,以便更好地合法经营,享受政策福利。定期走访调研, 建立联系企业档案。 。2021年,我局曾卫华副局长、何军博副局长带队走访了海口市湖北仙桃商会、海南快克药业有限公司、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困难,传达省、市主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以及在经营中所面临困难。完成了帮扶企业“一户一档”建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困难 。 一是帮助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协调解决了“药品配送车辆在海口和三亚市内交通高峰期间通行受限”的问题; 二是在市卫健委的帮助下,协调市第四人民医院支付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货款; 三是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仙桃商会会员企业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减轻相关处罚。

(二)积极提升企业“获得用水”。(1)在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施行用水报装“零费用”,从客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供水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不需客户支付任何费。已对标并优于“获得用水指标”优异城市取消用水报装费。(2)从 2021 年 3 月份开始,供水企业在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施行用水报装“零成本”,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供水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 5 -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不需客户支付任何费用;市供水公司通过制定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对用水报装从申请受理到挂表通水进行全流程监管核查。(3)我局已向市水务集团下发《关于报送对标 2020 年获得用水用气指标表现优异城市报告的通知》研究可落实方案;已实行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供水接入从原来的“423”标准,即耗时 4 个工作日(不包含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及其施工时间),2 份申报材料,3 个办理环节,优化为“212”标准,即耗时 2 个工作日(不包含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及其施工时间)、1 份申报材料、2 个办理环节;用水报装最快甚至可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实现通水。如,民银国际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实现 24 小时内完成用水报装申请、挂表通水。

(三)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数。在水土保持治理面积方面。 2021 年度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 1086 公顷, 2021 年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1365 公顷;完成了水土保持报告表承诺制审批和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降低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遥感监管等技术手段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和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管。在城市污水处理率方面。2021 年我市城区生活污水产生量累计约为 18374.84万立方米,城区污水处理量约为 22911.88 万立方米,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100%。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6 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量从2020年的 20640.26万吨提高到23303.87万吨。

  (四)高效办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问题。2022 年第一季度,共收到优化营商环境平台转办的投诉问题 3 件,现已- 6 -得到基本解决。分别是:关于南渡江河口左岸海口段防洪工程工程款迟迟未结清的问题;关于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拖欠工程监理费的问题;关于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拖欠项目监理费的问题。经与诉求人沟通解释,诉求人表示理解并同意按有关程序进行资金申请工作,我局将继续协调跟踪资金拨付工作。提高了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办理质效,促进了合理合法的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海口市水务局

2022 年 5 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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