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夏龙代表:
您在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0号“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保障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您的议案非常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治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海南生态环境大提升,今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系统推进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等“六水共治”工作,以旨在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其中治污水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六水共治”的主战场。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5年)》(海府办函〔2010〕281号),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纳入考核任务的我市自然村共2212个,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基本消除污水直排路面现象,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2年8月5号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能由市生态环境局划转到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继续履行职责。2018 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19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和2019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由四个区作为业主、市水务集团作为代建单位组织实施;属于江东新区规划范围内的美兰区和桂林洋保留村庄因涉及江东新区规划,分别由美兰区和桂林洋管委会作为业主,美兰旅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桂林洋公用事业服务公司分别作为代建单位组织实施。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完成治理情况。经梳理,纳入考核任务的我市自然村共2212个,截止2023年5月底,累计已完成1042个自然村,自然村治理率为47.11%。计划完成2023年度我市治理率55%以上的任务目标。
(二)建立运维长效机制。为建立健全污水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的设备设施正常有效发挥作用,我局已通过市政府会议同意采用临时运维代管模式,目前委托开源水务公司作为海口市农污临时运维单位,我局于2022年11月牵头各区启动运维招标工作,由于采购运维资金未能落实,到2023年6月5日市政府专题研究(纪要〔2023〕217 号)才明确运维资金情况,我局将按照流程加快采购招标工作,建立运维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用起来、活起来,真正使群众受益。
(三)治理模式优化方面。鉴于之前农污治理存在“高大上”的问题,组织各建设单位优化设计、优化技术,对我市2023 年新增治理任务村优化治理模式,对于114个属于远郊无河道的自然村,拟采用化粪池管理治理模式,对于90个属于海口市城市范围内的自然村,且距离周边现状市政管网不超过2km范围,拟采用纳管式治理模式。16个属于远郊滨水村落集中达标排放治理模式,5个属于滨水村落分散资源化利用,10个集中达标排放治理,同时,全面梳理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对于村民不同意施工或者未达标的,计划采用化粪池管理治理模式,不断因地制宜优化治理模式,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三、问题和困难
(一)设施用地保障难。由于部分村民不支持农污建设,在农污项目选址受到部分村民的反对,给项目的推进造成很大的阻力,实施推进的很慢,甚至无法落地。
(二)建设资金保障难。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来源主要为各种专项债保障,由于农污项目类型不符合专项债“0501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投向领域,禁止申报2023年地债;目前我市农污项目5个,均为续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4.72 亿元,2023 年计划投资4.51亿元,2022年资金缺口1.39 亿元,一共缺口资金为5.9亿元,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尚未落实,年度任务基本无资金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管理,高效推动后续项目建设。督促各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扩权强区精神,成立以区领导挂帅的农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充分发动区、镇、村三级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农污项目建设用地、老百姓阻工等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确保项目推进顺畅。
(二)宣传发动方面,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加快农污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宣传活动,阐明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取得老百姓理解和支持。督促各区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和项目代建单位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的意义,鼓励引导群众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共建美好家园。
(三)为建成的设备设施正常有效发挥作用,下步我局将按照流程加快运维采购招标工作。



海口市水务局
2023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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