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严格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冯本彦同志任组长,副调研员王冬青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一是积极推进业务信息公开工作。对13个水务审批事项,做到“六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并及时做到更新、添加信息,做到该公开的一律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政务中心水务窗口为平台,将领导班子、水务动态、行政许可、三公经费、工程招投标、人事调整等信息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2015年财务部门收支预算、2014年财务部门经费决算、研究2015年农村水利工作等相关信息。另外,我局还把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要求各基层单位要确定专职信息员,及时向局机关报送信息,并把信息报送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为我局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按照市政府《信息
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了《海口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海口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责任、信息报送、信息审核、水务动态和新闻类信息发布制度等,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局机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我局规定每条公开信息均具备关键字、名称、生成日期、发布机构等基本目录元素,明确了公开的内容,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局公开相关目录。主要涉及内容为:水务机构有关情况,如水务局领导及分工、水务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水务局要闻、水务动态、各项政策法规等。对公文的公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主动公开公文达 60%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自 2009年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申请人可以在水务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
(三)不予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及各条例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涉及公民个人私隐的信息及法律、法规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向社会公众公开。
(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冯局长、李书记亲任组长。同时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四次报送修改审核,以保证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权力清单中,经过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共有 63大项 128子项;同时,梳理部门职责 19项,界定河道采砂、水污染防治等职责边界 3项,梳理事中事后监管29项。下步,“两个清单”将按要求进行公示。
(五)拓宽信息来源。为确保信息来源,要求各处室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处室工作动态,并明确各处室每月报送不少于两条,调动全体职工参与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抓好基层信息来源。要求各基层单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来源,提升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水务局门户网站方面。2010年 1月水务局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共设置了信息公开、水务要闻、水务常识、水环境、行政审批、公务信箱、办事指南、资料下载等 19个版块,为我局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截至 2015年 11月,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水务局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 1500余条,海口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点击率高达 370000次,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为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提供了便利条件;共收到投诉 5件,已全部按要求和时限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将回复全部送达到信访人,增强了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