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饮用水质不达标问题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安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二次供水相关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新建二次供水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的完成在建、在用供水设施的改造、移交及后期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水压、水质安全和稳定,2020 年我局持续完善了《海口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并印发《海口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同时督促市水务集团严格按照《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有序接管二次供水设施,并建立专门的规程,如《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操作程序》《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管理制度》等。

二、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力度

    海口市城市供水量每天约 62 万吨,主要由米铺水厂、儒俊水厂和永庄水厂联网供水,各水厂严格落实制水工艺流程规范化管理,对原水、过程水、出厂水、管网水等均按相关要求定时取样人工检测,确保居民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同时市卫健委在每年完成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两次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将以区为单位,科学设置监测点,扩大检测频次,做到至少每季度完成监测一次的工作任务。城区的每个市政供水设置监测点不少于 2 个,农村的每个乡镇设置监测点不少于 1 个。

三、监督指导物业加强二次供水实施管理

    我市供排水技术中心二次供水人员每日对海口主城区小区的二次供水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报告、供水卫生许可证、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供水设施卫生防护等检查,对发现的二次供水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物业单位尽快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局将线索移交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由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依法督办,从而督促二次供水单位逐步完善生活饮用水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二次供水安全。

四、加大老旧小区饮水管道等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供水设施老化,给水管锈蚀,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因此,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将供水管网等设施改造列为重点改造内容之一。根据统计,海口市自 2019 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供水方面改造小区 101 个,涉及房屋 406 栋、13363 户,更换水管 163818 米。下一步将按照老旧小区“十四五”改造计划,对小区内部的饮水管道等设施对标改造,力争在 2025 年前完成改造任务。专此回复。



       海口市水务局

                                                     2021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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